第一章 禁止未經許可的私人商業宣傳
第一條 禁止出現商品全名以及商業網站之連結。
第二條 禁止徵物品及贈送物品等行為,若為提供本會公益使用則不在此限。
第三條 違規之商業行為處置方法:
一、發主題者明顯違規意圖者,將逕行刪除違規文章。
二、於討論話題中,經網管判斷認為犯規意圖明顯,逕行刪除該則發言。
三、簽名檔不得有任何商業連結、品牌名稱、產品介紹等文字,違者回報網管逕行刪除,並以短
訊告知違規會員。
四、會員註冊所使用之帳號,不得為商品名稱或任何商業機構之名號;如經查獲,將禁止該帳號
之發言權限,直至更改帳號名稱後方可復權。
第二章 禁止談論政治話題
第四條 請勿於版面上談論政治話題。違規之討論話題將逕行刪除,不另通知。
第三章 禁止色情網站
第五條 不得於版面上張貼色情網站網址,違者將逕行刪除連結,不另通知。
第四章 同一話題跨版發言之相關處理辦法
第六條 不得於不同版面張貼內容相同之主題,違者將逕行刪除,不另通知。
第七條 不得惡意張貼僅有表情符號或無文字內容之主題,違者將逕行刪除,不另通知。
第五章 前四章未盡之事項管理辦法
第八條 理監事會議得視情況增、修上列版面管理規則。
第九條 違反上述規定且情節重大者,經網管組幹部半數以上表決,將由網路技術組予以停權。
第十條 以上規定於公告日起即時生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