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y 若水Ray
上個月(2009年12月)19日,有幸參與了「台灣社會企業創新創業學會」(“Taiwan Social Enterprise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Society”)的成立大會,見證票選出前暨南大學校長李家同教授擔任理事長,並由輔仁大學管理學院的胡哲生教授出任秘書長。
回顧這個全國性學會發起的背景,延伸自三年前創立於輔仁大學管理學院的「社會公益創業研究計畫」,後發展成為「社會企業創新創業研究推廣中心」,現在終於促成了全國性的學會,正式連結學界與業界的力量,位台灣立下一個值得紀念的里程碑。
進行成立大會時,李校長除了挑戰會員對「社會企業」應有更嚴謹的操作定義之外,並提到社會企業存在的目的,不只是為了「公益」,也應該是「公義」(“justice”)的。當下雖然不了解李校長語重心長背後的意涵,卻與最近我向一些「社會創業家」的學習,似乎相互呼應、不謀而合。
幾個嚴肅的問題頓時浮現腦海,例如:「公益」的就一定是「公義」的嗎?對「社會創業家」而言,如何兼顧「公益」與「公義」?「公益」與「公義」孰重孰輕?如何取捨?又誰來檢驗?
如果查字典,「公益」是公共利益、眾人共同的利益,特別相對於私利或自利;英文是public welfare,可以解釋為群體的health, comfort, and happiness,也就是公眾的健康、安全與幸福。 套在社會企業身上,就是針對社會企業的受益者或幫助的對象,他們是否健康、安全與幸福?
至於「公義」,古早的中文字典竟然找不到這個詞彙,不知是家裡近三十年的國語新辭典太小了,還是以前台灣的社會並不流行「公義」?相較於黑白分明,顯然遊走灰色地帶似乎比較流行吧?
「公義」是公正的義理;英文是justice,可以解釋為fairness in the way that people are treated,就是公平、公正,或being reasonable, fair, or right,也就是公道、合理,或公平合理。在這個世代,已經成為「公民」(citizen)的權利,以及普世的價值﹝我的同事Sabrina提醒我華人社會只有「人民」(people)的權利,並沒有「公民」的權利,是比較成熟的自由民主社會才有「公民」觀念﹞。應用於社會企業,應該就是社會企業的受益者或幫助對象,他們是否被公平合理的對待?
因此,不難了解「公益」,常常是主觀的、相對的,但是「公義」,往往是客觀的、絕對的。公眾的健康、安全與幸福常常操之於主觀的認定,但是公平合理往往必須訴諸於客觀的檢視。
當我們討論某個社會企業是否「公益」的時候,容易各說各話,最後憑著大家心中的印象,甚至由公關活動賦予「健康、安全與幸福」的價值。但在討論某個社會企業是否「公義」的時候,就十分困難了,因為受益者是否被「公平合理」的對待,很難憑著印象來決定,而必須有資訊佐證。但由於社會企業的資訊不都透明,也沒有經過多重的查核,於是就很難評估其中的「公義」了。
常有人說,行公益,就是做好事,但仔細想一想,這句話其實有問題,因為公益若沒有了公義,一旦受益者或幫助對象沒有被公平合理的對待,就是不折不扣的壞事,成為「偽善」(hypocrisy)或「假冒為善」了。
若想避免我們個人或所經營的社會企業陷入這個 「偽善」的圈套,就必須有能力去分辨什麼是沒有公義的公益?以下歸納了十種情境,提供彼此及「社會創業家」作為互相提醒的參考之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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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從次序的錯置,組織的生存與利益高過受益者或幫助對象的利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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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理機制的失靈,缺乏自省或監督機制、所有者及經營者權責不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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己所欲強加於人,對受益者或幫助對象的真正需要缺乏深入的了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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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創新的不足,缺乏願景策略,無法將最少資源發揮到最大效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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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資源的獨占,將公共利益(有時是善款或稅金)視為組織的私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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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質化競爭導向,走紅海策略,無法創造資源,分小餅而非做大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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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計帳目不透明,不誠信、作假帳,以掩人耳目或滿足組織的私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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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行表裡不一致,說法與做法不一致,或使用兩套標準對待受益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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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飾遠超過實質,優先投資公關活動或硬體資產,而非受益者福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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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乏對人的尊重,不尊重受益者、員工、客戶、供應商的權利尊嚴
以上的情境環環相扣,與「社會創業家」個人的願景信念與思維模式息息相關,都可能導致當初信誓旦旦要協助的受益者或對象,最後並沒有被公平合理的對待,以致於行公益,卻不是做好事。
當然在此要聲明一下,分享這篇文章並不表示自己或若水是公義的,甚至有資格去論斷別人或其他組織,否則就陷入另一個「自義」或「自以為義」的圈套了。相反的,希望這些討論可以時時提醒我們自己謙卑的重要性,應常自省或找鏡子,才不至落入「偽善」的圈套。要知道公義是一定會被彰顯的,往往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,因為:『掩蓋的事,沒有不露出來的;隱藏的事,沒有不被人知道的…暗中所說的,要在明處被人聽見;在內室附耳所說的,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。』
「社會創業家」的公益必須是公義的,你同意嗎?